停车费、广告收益、场地费、公用房租金等这些都是小区的公共收益,有的小区公共收益非常可观,一年可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那么,这些收益都花哪去了?又都被谁拿去了呢?
鑫鹏大厦位于省城长江路与淠河路交口,是一栋商住楼,因为公共收益问题,目前小区业委会正在与原物业打官司。
杨成炬是该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为了替全体业主维权,打这场官司前,他做足了功课,“目前庭审已经结束,估计6月中旬判决结果就出来了。”杨成炬信心十足地说。
杨成炬说,因为鑫鹏大厦是一个商住楼,所以涉及的小区公共收益相对比较多,其中包括地面停车位、电梯及一楼大厅广告、大厦门前沿街广场活动等。
“原小区物业是2011年3月进驻的,2014年2月底撤离的,在此期间,我们发现物业的一份年终报告,其中就提到了2012年小区物业公共收入为25万元,这时候我们才知道每年小区有这么多公共收益,而且都装进了物业的腰包,所以我们决定要打这场官司。”杨成炬表示。
杨成炬告诉记者,这场官司业委会只要求物业返还2012年一年公共收益的百分之六十,标的是15万。“官司经历了一波三折,尤其是取证方面很难,如果当初协商能够成功的话,我们也不愿意打这场官司。”
杨成炬说,原物业撤离之后,今年3月1日大厦又招进了一个新的物业。“小区这些公共收益部分让业主委员会来管理也不现实,因此,在新物业进驻之前,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把小区这些公共收益全部打包给了物业,每年物业只要向业主委员会交多少钱就行了。”
“不管维权的路有多长,我们也要为小区全体业主讨回该有的公共收益。”杨成炬最后表示。
鑫鹏大厦业委会:维权路再长也要为业主讨回公共收益
琥珀山庄业主: 公共收益被街道拿走了?
连日来,琥珀山庄已有多位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的公共资产被占用,公共收益被拿走。
“当时合肥市规划,琥珀山庄小区公共设施比较多,大约有27处,几十年来,公共资产流失了,有的被卖掉,有的移交社居委,老年活动中心送给了街道。”一位姓黄的业主投诉称,这么多年来,小区老年活动中心一直被街道占用着,一部分租出去了,每年租金高达20多万,一部分做了办公用房。
对此,琥珀街道司法所王所长解释称,开发商是1993年把琥珀山庄移交给琥珀街道使用和管理的,而当时的政策没有配套的相关规定,业主反映的老年活动中心,之前一部分做了图书馆、培训中心等,一部分做了辖区社居委的办公用房,另外一部分确实租出去了。
租出去了,那么租金哪去了呢?王所长解释称,所有的收益都用于社区建设了。他还表示,从去年5月份开始,街道就把租出去的部分收了回来,楼上已恢复老年活动中心,楼下目前正在装修准备做社区服务中心。
那么,活动中心的资产究竟是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属于辖区街道呢?对此,王所长表示,该部分资产没有明确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