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5日下午,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市首例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违法所得20038.94元依法予以追缴。
2011年年底,江某创办某音乐网站,至2013年4月初,江某在该音乐网站上传未获得版权使用权的MTV歌曲253首供网友点击下载,下载次数总计88959次。期间,江某利用该音乐网站参与广告投放宣传,共获利20038.94元。
经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总部出具的版权认证报告认定,该音乐网站上的253首MTV歌曲均为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会员唱片公司所有,且未授权该音乐网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