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下周一启用建筑扬尘举报热线
重污染天气,禁止一切拆迁作业
全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征集意见截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制定房地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禁止一切拆迁作业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该局已经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四级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中,禁止各行业(房地产开发、建筑产业化、物业管理等)一切土石方挖填和转运、建(构)筑拆除、路基工程施工等作业。

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的污染天气。当合肥市发布空气质量蓝色预警,就必须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当合肥市发布空气质量黄色预警,就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产业化企业、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1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以及建筑拆除作业;严禁清扫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杂草等露天焚烧;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当合肥市发布空气质量橙色预警,要求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物业服务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2次/日);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制止服务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当合肥市发布空气质量红色预警,要求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制止服务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