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对该市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进行再次提标,实现该市五保供养标准第七次提标。此次提标市县两级财政需多增加支出925万元。
据介绍,合肥市目前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2058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为22828人,分散供养人数为19230人。今年,全合肥市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2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20元,提高220元/人年,增长10%。该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纳入当地城镇低保,享受低保相关待遇,月标准不低于46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