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黄山市祁门县法院以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名,一审分别判处康某等二十一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到八年六个月不等。
2012年4月份,一男子在祁门街头被人持刀刺成重伤,警方在侦查中发现康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深入调查,该犯罪团伙成员也逐步浮出水面。经查,该犯罪团伙自形成以来,采取暴力手段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在掌握该团伙犯罪事实后,立即前往江西、上海等地,将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日在江西婺源一小区抓捕康某等人时,场面可谓是惊心动魄。康某在得知民警上楼抓他时,将窗帘布撕开拧成绳子,从五楼放下,并顺着绳子下到二楼阳台,欲跳下逃跑时,被增援的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