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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挪车”被处罚 是一堂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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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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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挪车”被处罚 是一堂普法课

□张玉胜
 

自己的车挡了别人的路,仅仅是挪了一下,面对眼前查酒驾的交警,李某大呼冤枉。1月19日,李某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李某说当时就将车挪了几米。这几米的距离,到底算不算酒驾?大嵩交警中队民警表示,喝了酒千万不要开车,哪怕只是挪动一下车子,同样属于酒后驾车。(1月21日《楚天金报》)

从表面看,大嵩交警对仅仅将车子挪了几米的李某以“酒驾”论处,似乎有些过于严苛。毕竟李某“知道酒后不能开车”,而且“就坐在车上打电话找代驾”。但从法理解读,即使只“挪了几米”,也是实施了驾驶行为,同样存在交通风险,将“酒后挪车”视为酒驾并不冤枉。

事实上,李某大呼“冤枉”,应该缘于对“驾驶”行为的误读,即“挪车”非“驾驶”。这其实是一种误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只要将车辆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也就是说,“驾驶”意在以机动的方式移动车辆,与实际的行车路程无关。值得关注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持这种错误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因此,该案例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有助于匡正人们对“驾驶”概念的认知。

常言道“玩车如玩虎”。将“酒驾”纳入法治范畴,旨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鉴于饮酒者对自身行为控制力的减弱,将“酒后挪车”视为“酒驾”,也表明交警部门打击“酒驾”的零容忍态度。这既是对民众安全的负责,也是对饮酒者的保护。

生命是宝贵的,但更是脆弱的。为了交通秩序的顺畅和社会的和谐安宁,为了他人的幸福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请您遵守交通法规。而把“酒后不开车”的认知提升为“酒后不碰车”的理念,或可为终止“酒驾”、避免违规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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