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6日,云南昭通市中院在巧家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巧家爆炸案,邓德勇、宋朝玉被控爆炸罪,陈和志被控非法买卖爆炸物罪。
这起发生于2012年5月10日的案件造成了4人死亡、16人受伤,并因无辜者赵登用曾被警方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以及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的“与拆迁无关”、“公安局长用官帽担保”等热词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
邓德勇、宋朝玉均是巧家县人。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5月初,邓德勇因其住房属于拆迁范围,但由于未办理建房证,属违章建筑,不符合政府划地安置修建住房的政策,在多次到拆迁部门要求划地修建住房遭到拒绝后,遂产生报复拆迁工作人员的念头。2012年5月10日8时许,宋朝玉按邓德勇授意在巧家县城劳务市场以干活为由找到赵登用,并搭乘赵登用摩托车前往巧家县国税局门口与邓德勇会合,后邓将装有自制爆炸装置的背包及宋朝玉提供的100元劳务费交给赵登用,并谎称让赵将背包放于花桥社区一楼办公室后便带赵去干活。上午9时许,赵登用携背包进入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厅内,邓德勇随即用手机引爆爆炸装置,致被害人赵登用等4人死亡、12人轻伤、4人轻微伤。
邓德勇庭审中称,他几次去找拆迁部门要求划地安置拆迁被拒绝后,就产生了爆炸念头。爆炸是为了引起上一级领导和政府的注意,因为不知道政府在哪里、也不知道开发商在哪里,就选了拆迁办。
邓德勇当天在庭审中称,炸死赵登用是个意外。“当时手慌着,意外按了遥控。”邓德勇称,自己爆炸的时候不知道大厅有多少人,也没想过后果,“出乎意料伤害了那么多人,我相当内疚,真的对不起大家”,“死伤的人跟我都没有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