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2日,省城一市民微博发帖称,“方桥社居委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禁令,政府办事单位放开年炮,是想加官晋爵还是招财进宝啊!”当日,记者经核实得知,该社居委是因庆祝搬迁而燃放爆竹。1月3日,本报对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瑶海社区方桥社居委搬迁大放爆竹一事进行了报道。文章见报后,立即引起合肥公安部门的重视,如果情况属实,该社居委将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方桥社居委应对辖区内违禁燃放爆竹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向公安部门举报,而自己带头违反规定,很是不可思议。”读者张先生说。
还有读者认为,相关执法部门,应对方桥社居委搬迁燃放爆竹事件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否则无法向群众交代,合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1月3日下午,就方桥社居委搬迁大放爆竹事件,记者采访了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瑶海社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项其胜。项书记表示,他还没有看到报道,他将对此事件进行核实。磨店派出所张所长表示,今日上午将对方桥社居委搬迁大放爆竹事件展开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对该社居委进行行政处罚,并及时向本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