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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协议成了“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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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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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协议成了“空头支票”?
阜阳一市民投诉称被忽悠,开发商称是规划未获批准
 

朋友找来要搞开发

据曹先生介绍,与他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是安徽继华置业有限公司。“老板张某跟我还是朋友,2009年,他找到我,说想在我居住的那一片搞开发,我当时居住的是带门面的四层小楼。”曹先生说,虽然当时有点舍不得,但考虑到是朋友关系,他还是同意了。

2010年1月,曹先生与继华置业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约定18个月内交付,房屋的楼层也进行了约定。为保险起见,签协议时双方还在规划设计图上详细标注出还原房屋的具体位置。

2010年4月25日,曹先生第一个拆迁了自己的房屋。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曹先生所说的那个小区位于阜阳市汽车北站对面的一块土地,曹先生原有的小楼就在拆迁范围内,目前已被拔地而起的几栋大楼所代替。

设计图未通过规划?

约定的交房时间过去了,曹先生没有接到看房通知,直到今年4月份,才有人通知他去看房。“我到现场后竟然被告知我的门面房不存在,想要就是现在的住房,不想要就拉倒。”

曹先生同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无果。

曹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与该公司签订的《阜阳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补充协议》,记者看到该协议就未来的房型、一楼营业面积在图纸上进行了标注,协议图纸上标注还原400多平方米门面房。

拆迁安置协议缘何成了“空头支票”?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安徽继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我们也打算给曹先生还原门面房,也就此规划向阜阳市规划部门申报,但是没有得到批准,我们也没有办法。”张某称。

“规划没有能过审批,为何签下拆迁安置协议?”曹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日前,他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院。

近日,阜阳市民曹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于2010年1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约定18个月内交付房屋,然而,一直到今年的4月才被通知看房。更令曹先生想不到的是,原本安置协议上约定还原给他的门面房也不见了。

振宇 记者 杨文艺 张火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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