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年33岁的长丰人颜某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可刚到劳教所不到三个月,他觉得里面生活太过于辛苦,还不如以前待过的监狱,思来想去,颜某主动举报自己曾放火烧过一个厂房。12月3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颜某犯放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颜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1年刑满释放。2012年9月23日又因盗窃被宿州市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在劳教所待了一个月,他难忍劳教所里的辛苦,希望让自己加重罪行,转移到监狱里去。
起初,他告诉一名舍友,称2012年6月2日凌晨,他将位于双凤工业园的合肥天剑建材公司仓库烧毁,公安一直没出查来。他希望舍友能够举报他,不过舍友没有理睬。
几天后,他又向另外一名舍友诉说自己的罪行,要求举报他,同样遭到拒绝。最后,迫于无奈,他自己写了检举信,向劳教所教官举报自己。宿州市劳教所急忙联系长丰县公安局,经长丰县公安局的长期侦查,发现合肥天剑建材公司仓库失火正是颜某所为,并造成该厂房损失38万余元。不久,颜某因放火罪被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