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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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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低保,首聘社区居民来参与

陈红 李高平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11月20日下午一上班,黄菊林和六位同伴就来到瑶海区红光街道枞阳路社居委,他们都是该社区普通居民,现在又有了一个新身份:社区低保义务监督员,他们要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先对社区低保人员进行评议,然后再实地查看,核实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这是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合肥市首次进行低保评议。

根据我省出台的低保新规,在审核低保户,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居)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瑶海区红光街道枞阳路社区为了提高社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首次从社区居民中聘请7名社区低保监督员,他们将协助和监督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核实申请对象的家庭生活情况,评议低保对象,提出纳入低保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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