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程茜 记者 王小雨 李青松) 昨日记者获悉,芜湖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于日前出台,本实施细则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8项要求为主线,由芜湖市委办、市法制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内有明确倡导的12大项和坚决反对的49小项。面对来政府部门办事的老百姓,细则规定公务员今后不得以“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理由推脱责任或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