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蚌埠市中院获悉,现年40岁的张保平系怀远县农民,2006年因抢劫罪被判刑,2011年刑满释放。回家后的张保平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当年12月11日晚,张保平与16岁的儿子张振因无钱盖房发生争吵。争吵后,张保平越想越气,待儿子上床睡熟,持斧朝其头部、颈部猛砍数下,将头颅砍下,扔到床下后潜逃。
2012年1月,张保平在江苏淮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2年9月,经蚌埠市检察院起诉,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保平不服提出上诉。今年4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依法核准对张保平的死刑判决,日前,被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