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智障女十年后寻回亲人
未来一周我省“秋雨绵绵”
内外勾结侵占国有燃油40余吨
滁州清欠办主任受贿55.7万
残杀儿子 怀远一男子被执行死刑
民警为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受贿1万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残杀儿子 怀远一男子被执行死刑

记者 张火旺
 

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蚌埠市中院获悉,现年40岁的张保平系怀远县农民,2006年因抢劫罪被判刑,2011年刑满释放。回家后的张保平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当年12月11日晚,张保平与16岁的儿子张振因无钱盖房发生争吵。争吵后,张保平越想越气,待儿子上床睡熟,持斧朝其头部、颈部猛砍数下,将头颅砍下,扔到床下后潜逃。

2012年1月,张保平在江苏淮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2年9月,经蚌埠市检察院起诉,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保平不服提出上诉。今年4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依法核准对张保平的死刑判决,日前,被依法执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