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本报今年1月13日“两男子携枪抢金店,事发肥东县城,损失约百万元”稿件见报后,目前,该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检察院获悉,持枪抢劫金店的犯罪嫌疑人何某、范某被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何某、范某租住一起,在合肥从事装修油漆工作。2012年底,何某提议抢劫金店以改善生活条件,范某点头同意,并购买了作案工具。
2013年1月12日7点48分,何某、范某骑着摩托车来到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老凤祥银楼,两人戴着红色摩托车头盔、黑色口罩,手持铁锤及发令枪冲进店内,分别持发令枪朝天花板各开一枪,并使用铁锤砸碎柜台玻璃,抢走各类黄金饰品61件,共计2187.14克。1月15日、16日,两嫌疑人先后归案。
经肥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何某、范某劫得的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91.4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