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12时54分,在经过3小时庭审以及半小时的合议庭合议后,主审法官宣布“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将择日宣判,宣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上访妈妈”状告劳教委
案件要追溯到2006年10月,湖南永州发生一起“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获得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判处2名被告死刑,4名被告无期徒刑,1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5天后,唐慧向湖南省劳教委提出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一事要求国家赔偿,但申请被驳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就劳教向自己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463.85元,并进行书面赔礼道歉。4月12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4月30日,败诉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对她道歉并赔偿。
劳教委主任出庭致歉
昨日,控辩双方激烈交锋3个多小时,围绕唐慧被劳教是否违法展开辩论。唐慧的代理律师浦志强称,永州劳教委劳教唐慧说明劳教制度违法性和随意性。永州劳教委主任出庭,为没做到足够人文关怀致歉,称继续协调当地政府关怀和照顾唐慧。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据了解,今年5月29日,湖南省高级法院法官电话询问唐慧是否愿庭外调解。两天后,永州劳教委员会的一位民警找到她,表示可以出具道歉信,赔偿2000多元,并支付10万元的生活补助费。条件是,唐慧对此事保密。唐慧拒绝了。“我不能在黑暗里接受你的钱,如果你是好心,就应该让大家知道。”
唐慧说,她打算带遭受严重创伤的女儿乐乐到北京看心理医生。乐乐是独生女,她会一辈子守护女儿。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