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新社报道 7月2日,新疆公安厅发布通缉令,对1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予以公开通缉。
通缉令称,近年来,新疆公安机关侦破一批杀人、纵火、制作爆炸装置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案件,一批犯罪分子先后落网,受到法律严惩。但仍有个别犯罪嫌疑人在逃,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绳之以法,消除危害,现对以下11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公开通缉,请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
通缉令显示,这11名嫌疑人包括玉苏甫·艾合买提喀迪尔,买买提艾力·吐孙尼亚孜,纳斯尔·伊敏,艾肯·毛拉买提等人,涉及故意杀人、爆炸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
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