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各成员银行要为客户提供信用卡“容差容时”服务,即允许持卡人在还款时有一定宽限期或小额不足额清偿。记者从各家银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开始实施“容差容时”制度。(7月2日《京华时报》)
对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国内大多数银行一直采用全额罚息。消费者刷卡消费1万元,哪怕还了9999元,就差1元逾期未还,也要按1万元计息。这一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如今终于开始松动。随着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从7月1日起实施,银行纷纷推出“容时容差”服务。延迟还款不超过三天,未还金额在10元以内,都不再收取利息。
根据《合同法》,在格式化合同中,制作合同条款的一方如果有加重对方义务和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全额罚息恰恰属于这种情形,理应被取消。不过,靠银行自己革自己的命并不现实。之前,工商银行早在2009年就废止了全额罚息,只对未偿还部分计息,却并未起到鲶鱼效应,其余多数银行依然我行我素。此次,《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也只是含糊地提到“倡导对贷记卡透支额在免息还款期内已还款部分给予利息减免优惠”,对于彻底取消全额罚息欲语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