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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红线”难解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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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红线”难解法律问题

刘义杰
 

近期校长性侵幼女、教师体罚学生等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教师素质问题的广泛关注。就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要打破教师的铁饭碗,实行五年一注册。今年内将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为师德划出“红线”。(6月16日《潇湘晨报》)

多年来,加强社会道德的治理也并未解决道德问题,一个“师德红线”恐怕也难以解决师德问题。更何况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以德治校就显得十分脱离现实了。

教师性侵学生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如若有此类事故发生,那么,相关方面要做的是移交司法机关。单方面强调越线教师将受到严惩无疑将法律问题行政化处理,弱化了惩处力度。我们需要的是严格地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真正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规定的保护学生权益的条款,而不是让这些条款只是停留在文本上。

美国防止老师侵害学生就是告诉学生和老师什么行为可以允许,什么行为不可以越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师对学生有越轨行为,那么,学生要立即向学校举报,学校的唯一做法是立即报警,让警察来判定是否涉嫌侵害。

与“师德红线”相比,法律的界限无疑是清晰的。“越线教师将受到严惩”,内部的处理模糊了双方的权利,更无视问题的实质是法律行为。师德、准入制等诸多的规定不如向老师明确一个理念,那就是对学生进行侵害必然不受校方保护,老师一旦涉事一切皆由法律来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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