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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怄气”岂能绑架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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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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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怄气”岂能绑架公共利益?

陈广江
 

5月17日中午交通高峰时段,广西柳州市区红光大桥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突然熄灭,导致交通瘫痪近半小时。经交警部门调查,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黄某斌拉了闸,原因竟是对所驾车辆被交警检查扣证不满。(5月19日《南方都市报》)

“你扣我的驾驶证,我停你的红绿灯”,别以为交警很牛,城市照明管理处也不是吃干饭的——这就是“掐灭红绿灯”事件体现出的权力运用情况。“权力怄气”,民众遭殃,这种突破法律底线的滥用职权行为绑架了公共利益,更折射了权力不受制约的特权思维,部门权力私人化的不正之风。

值得注意的是,所驾车辆被交警扣证后,黄某斌自称是“供电局班长”,要求对车辆放行并退回证件,以致柳州供电局“躺着中枪”,不得不声明城市照明管理处与供电局是两个单位。这个插曲正反映了实权部门的狂妄霸道,以及权力部门之间互惠互利的官场潜规则。不过,让黄某斌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执勤交警并没有买账。

也许在黄某斌看来,交警没把城市照明管理处甚至供电局放在眼里,让自己下不来台,一气之下,便使用手中管理城市信号灯的权力给交警一个“下马威”。事件中,当事一方的交警并未赢得舆论秉公执法的掌声,也印证了民众内心隐隐的担忧:如果交警遇到的是自己部门的领导或拥有更大权力的领导,还会果断扣证吗?

权力之间“怄气”,拿公权泄私愤,受伤的永远是公众,仅仅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职、停职,算不上“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众所周知,免职、停职压根算不上行政处罚,更像是避风头,应付舆论。要来真格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撤职或开除,才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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