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认为合肥一家较大的种业公司合肥禾丰种业公司(以下简称禾丰公司)侵权,江苏一家农业科研所(以下简称江苏农科所)把维权官司打到了省城合肥。为了把事情调查清楚,更为了让更多种业经营者对侵权问题增进认识,昨日下午3点半,合肥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将开庭现场搬到省城的种子一条街。
原告:产品被侵权,要求百万赔偿
据江苏农科所称,“扬麦13”是他们育成的优质、抗倒、高产小麦品种,2003年8月27日被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然而在市场调查时,他们发现禾丰公司的两款小麦品种跟“扬麦13”是一样的,只是换了包装。
他们认为,禾丰公司在未取得江苏农科所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繁殖“扬麦13”小麦品种,并以两个自有品牌的名义包装并大范围推广销售,其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法律禁止性规定。
另外,禾丰公司在庐江的总代理小飞(化名)明知禾丰公司涉嫌侵权,为获取经济利益毅然销售禾丰公司的侵权产品。江苏农科所要求两名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支付100万元损失,并立即停止对涉案产品的侵权行为等。
被告:不是故意,之前根本不知
庭审中,作为被告的禾丰公司认为,自己不是故意侵权,也没有获取巨额利润,涉案品种没有较好的市场行情。直到法院鉴定结果出来,才发现自己所售产品侵权,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包装销售的种子就是原告的产品。另外,作为代理商的小飞更是表示不知情,所以不存在侵权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