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今年将继续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并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向重点帮扶企业支付岗位补贴。
困难企业今年还可以缓缴社保费
2013年,我省将继续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6个月;各统筹地区可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失业和生育保险费率,一般降幅为30%;可使用失业保险结余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额不低于上年度当期基金收支结余额的30%;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
省人社厅表示,社会保险费缓降的前提是,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同时,社会保险费缓缴到期后,补缴资金要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
想得岗位补贴须承诺不规模性裁员
我省还规定,各统筹地区2012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额能够保证当地6个月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的,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重点帮扶企业支付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的享受对象为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并承诺1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合同到期正常终止的除外)的重点帮扶企业,岗位补贴执行时间为2013年内。
岗位补贴今年向中小企业倾斜
据悉,统筹地区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发放岗位补贴。
一次性发放:即按照重点帮扶企业2012年缴费数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补贴给重点帮扶企业,具体比例由各市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补贴比例可适当提高;对大型企业,补贴比例可适当降低。
按月发放:由重点帮扶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计划,依照重点帮扶企业稳岗计划涉及的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80%的额度确定月补贴企业资金,并确定补贴资金上限额度。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