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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欲给徽派古建筑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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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欲给徽派古建筑发“身份证”
严查徽派古建筑迁往省外的行为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近日,“功夫巨星”成龙连发微博,详述了他向新加坡某大学捐赠徽派古建筑的前因后果,此事一经公布,在全国引发震动。对徽州古民居的保护也成为我省居民近期热议的话题。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日前曾专门发文,提出开展徽派古建筑认定工作,并严厉打击走私、盗窃和违法买卖徽派古建筑及其构件、附属文物的行为。

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和传承好徽派建筑特色,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延续徽派建筑特色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到2015年完成各类相关保护规划编制,使核心区(黄山市和宣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徽派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意见规定,核心区要组织开展徽派古建筑认定工作,全面调查徽派古建筑的分布、数量、保存现状等情况,并建立文字、图片、录像等历史遗存档案。在综合评判徽派古建筑价值的基础上,开展测绘工作,实施挂牌保护,明确保护等级、要求及责任;按照“原方法、工艺、材料、形式”的要求,以就地保护为主,有计划分期分批地修缮、保养。

同时,以就地保护为主,将徽派古建筑保护纳入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等工作中,加强徽派古建筑异地迁建保护管理,对确需迁移的私有徽派古建筑,鼓励个人向政府或村集体捐赠,或由政府作价收购。对具有徽派建筑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要按照统一规划要求,严格保护山体、水系和绿化环境,保持徽派建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我省还规定,有关地区在实施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中,要将徽派古建筑保护纳入改造建设整治规划,切实避免损毁现象的发生。严禁拆除、迁并经认定命名的徽派古村落;严厉打击走私、盗窃和违法买卖徽派古建筑及其构件、附属文物的行为。对擅自改造历史遗存、破坏徽派建筑特色风貌、拆除徽派古建筑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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