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中午留校休息,每人每月收取8元钱,被称为“在校午休费”。这是河南省洛阳市第五十五中学新学期开学之后的一项“新政”。(3月25日《中国青年报》)
也不过午休时间,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打个盹,居然还要收“午休费”,这所学校也真会收、真敢收。
校方声称,收费有文件依据。据出示的《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有一条“小学生课后看护费,每生每月不超过8元。”
然而,这上面明明规定的是“小学生课后看护费”,而五十五中收费对象为中学生。对此校长表示,通知是针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该也适用于中学生。但这显然难以解释,如果也适用于“中学生”,又何必特别注明是“小学生课后看护费”。
对于家长质疑“为什么不能让学生在教室午睡”,校方称,“学校从几年前就开始组织学生集体午休了,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学生安全。”这当然更难以自圆其说,难道在教室里就不能“集体午休”、就不“安全”?
现在,学校已经全额退还所收午休费用,但同时又称“此次8元午休费事件实属相关负责人对政策的误读”,这无疑让人担忧。显然,如果不从师德的层面反思并吸取教训,这样的“午休费”,今后还会改头换面“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