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新:先执行一段时间再看
新房市场或将升温
相关链接
3上一篇 2013年3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相关链接

本组文字除署名外,均由记者 任金如 丁林/文 李超钰/图
 

律师“辟谣”:避税全攻略无用

针对昨日网上的一些避税全攻略,如“离婚什么的弱爆了,不但避税而且无视限购。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生律师认为,刻意避税是违法的。在法律上有逃税罪、有漏税罪,轻的罚款,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追究的力度小,并不代表没有。目前,社会上存在离婚避税的个案,但不是普遍现象,在拆迁过程中也有这种现象存在。

如果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确实可以不交税。但如果通过法院审判而逃税,是行不通的,因为房产一旦过户,还是要交税。

个人销售房屋现行政策

1、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销售非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差额征收营业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这三种税费是营业税的附加税费,在缴纳营业税时同时缴纳。城建税根据房屋所在地按缴纳的营业税额分别适用7%、5%、1%的税率,教育费附加适用3%、地方教育附加适用2%的征收率。

3、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非住房则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成交价的0.5‰缴纳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5、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房屋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