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春明,男,汉族,1964年5月生,安徽枞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教育,政工师。现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长,中共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安庆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宁国水泥厂技工学校教师、副校长;1992年1月任宁国水泥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993年4月任宁国水泥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1991年8月至1993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治专业学习);1994年2月任宁国水泥厂党委宣传部部长;1996年3月任宁国水泥厂胜利分厂厂长、党总支书记,1996年10月兼任海螺建材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2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2001年4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主席(1999年10月至2002年4月参加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2年11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书记;2002年12月任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 2004年6月至9月在中组部举办的清华大学、哈佛大学第3期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2006年6月任亳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7年2月任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6月任亳州市委书记;2008年9月任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7月任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2013年1月任省政府副省长,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八届、九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