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14日,合肥市民张女士来电称,最近,她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岂料收房时发现房子有一处漏水的地方。“我觉得中介对此负有责任。”
“我和中介签的协议中约定了:中介需要告知我房屋瑕疵,包括漏水等问题,但对于漏水的事,他只字未提。”张女士联系了原房主和中介,“原房主承认有一处地方漏水,并表示给予经济补偿。”可中介却称,自己没有责任,“我现在该怎么办?”
针对此事,记者帮其咨询了合肥市司法局12348法律咨询热线,值班律师表示,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原房主和中介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建议她先找原房主和中介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