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日前,长沙市市政局原局长顾湘陵被衡阳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其妻子吴利君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10年敛财2亿元
衡阳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及工程项目、设计业务的承揽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44次单独或与被告人吴利君、顾湘衡(其弟,另案处理)共同收受49人的贿赂共计2100余万元;顾湘陵另有近5000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加上其坐拥的上亿家产,一个副处级官员,在10年内竟悄无声息地敛财近2亿元。
情妇牵出受贿案
2011年1月,湖南省某厅副厅长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湖南省纪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调查该案时,其中有一名向该副厅长行贿的长沙某房产公司董事长王明(化名)为了立功,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了他曾给了一个名叫李兰的女子一桩特殊广告“生意”。而李兰实际上是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的情妇。
此时已调任长沙市市政局局长的顾湘陵得知检察机关在调查其情妇时,开始四处活动,企图“摆平”此事,但是毫无效果。2011年7月11日,湖南省纪委对顾湘陵实施双规,同时被双规的还有其在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担任院长助理的妻子吴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