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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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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自带干粮”

宜人
 

报载,某省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实施细则,其中一条是,简化接待,从管住“口”做起,规定省委常委、副省长和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到乡(镇)、村调研用餐,必须一律自带干粮、方便面等,厉行节约,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积极主动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出台若干实施细则,无疑是一件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大好事,此其一。

其二,出台实施细则,应从实际出发,切忌相互攀比,甚或标新立异、矫情作秀。不能武断地说“自带干粮”便是作秀。这要作具体分析:如果领导干部要去调研的地方确实没有就餐条件,“自带干粮”无可厚非;如果所去的地方可以方便用餐,则无此必要。

其三,历史的经验值得警醒。人们都曾记得,多少年来,从中央到各级党政部门,有关转变作风,严禁大吃大喝的规定相继出台不少。这些规定,到后来有的不了了之,有的在执行过程中渐次变味,群众讽之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即如“四菜一汤”,不少地方变成“四盆一缸”。据说,就在狠刹吃喝风的那会儿,一次某省直机关几个人到一个县调研。中午快吃饭时,接待他们的一位领导同志说,今天上我家随便吃一点。去了之后发现,桌上摆满丰盛的菜肴,还有酒水。事后得知,那一桌菜肴全都是附近酒店送来的。多少年过去了,对这件事一直记忆犹新。

转变作风的规定也好,实施细则也好,关键在于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既不能“赶浪头”,更不能虎头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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