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民日报》1月9日头版头条报道 浩浩淮河分南北,稻黄麦熟两岸香。位于淮河岸边的安徽省蚌埠市,不仅是一个人烟辐辏、商贾云集的通都大邑,像一颗明珠镶嵌在中国的南北分界线上,而且也是一个工业名城、农业大市,作为一座巨大的粮仓和工业重地,闪耀着淮河儿女的富庶和荣光。
与中部其他农业大市一样,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蚌埠也出现了务农劳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现象,“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日益突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蚌埠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以土地流转为抓手,种养大户、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应运而生,通过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初步探索出一条老工业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路。
蚌埠创新经营形式,同时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取得了多方面的效益。蚌埠实践给人以启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要义就是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通过生产方式变革焕发出更大生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