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合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在合肥西站附近的海雨尊寓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想到开发商不仅推迟近两个月才通知交房,还不按规定给违约金。
张先生称,他购买了该公寓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是今年10月30日交房,但直到11月30日才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书,“通知书上连落款都没有盖章,搞得我都不敢去交房,据说是验收没通过。”
12月17日晚,张先生接到通知交房的电话,“根据合同,延期交房每天要按房款的万分之三进行赔偿,现在不按规定来。”
昨日记者联系上开发商一位胡姓负责人,其称目前房子各项验收都已经通过,完全达到交房条件,最后该负责人表示会和业主协商,免收一年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