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西攒村,身为区人大代表的原村民委员会主任李俊文,竟有4个“老婆”,共生育了10个子女。证据显示,其中3个“老婆”和9个子女的户口都落在了村里。(12月5日《法治周末》)
都说村官小,甚至都够不上行政级别,但村官的权力并不见得小。尤其像地处商务区中心地带的西攒村,“地理位置优越,土地价格飞涨”。随着农村的开发利用,可以想象,作为当家人的村官,手中权力以及可升值的资源有多么大多么多。而一个人大代表的头衔,宛如釜底添薪,烧得好,百姓之幸;烧不好,其负能量可想而知——当上村官即开始暴富,成了人大代表之后,更是骄横跋扈,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指使他人“连续多起伤害村民”。有如此匪气的村官,村民岂有敢言语的时候?
按理说,越是底层的人大代表越容易辨别筛选,可让人不懂的是,他既没有代表人民利益,也没为人民利益着想,如此斑斑劣迹之人,是如何堂而皇之地进入人大代表队伍的?“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我们耳熟能详。果真当初启用了民主选举程序,多听取民意,那么,别说他没有资格“代表”村民,恐怕连村官也做不了,超生和重婚事实也不会闷在鼓里那么久。显然,程序走形式、缺乏透明度是问题核心。除此之外,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衡,也为“权力变现”留下了空间和土壤。这个权力,应既包括位高权重者,又包括芝麻都算不上的村官。再小的权力也是权力。在反腐上,不能“抓大放小”,这是这些年来,太多“小官大贪”现实留给我们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