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垃圾处理收费中心将执法车堵在饭店门口收费,昨日,报纸报道后,该单位不但没有改变工作方式,反而增派23名城管人员站在饭店门口,在顾客出入时边散发宣传单,边齐喊“这饭店没有交垃圾处理费”,使饭店生意受到影响。
(12月5日《华商报》)
一辆城管执法车堵住饭店大门口,数十个穿着城管制服的男女分列排开,手中正在发放传单,这威武之师为何拉开如此阵势,“这饭店没有交垃圾处理费”,原来他们是来讨要垃圾处理费的。
饭店负责人杨凤玲说,交费应公开、公正、公平,不能执法单位下达一个收费金额,饭店就要承担。城管人员没有下达任何文字通知,口头通知交费后就堵门,严重影响生意。饭店的负责人质疑,这垃圾处理费为何膨胀了数十倍?
一场城管围堵讨要垃圾费的风波,目前依旧停滞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层次,但笔者以为不能止于外行看热闹的层次,我们不能做无意义的看客,一切表面的矛盾都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在抽丝剥茧之下,定能水落石出,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出门道来。
对于城管执法部门来说,依法行政是必然要求。而对于收费事宜,依法、依规收费和公开、规范收费程序是关键。所谓依法、依规收费,就是事业单位服务收费一定要有政策依据,同时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不能仅仅依据单位自己的意愿就随意收费,也不能越过物价部门擅自收费。而新闻中饭店负责人一再要求城管部门公开收费细则,而这一合理的要求却一反常态地成了事件的纠结点。
其二,对于城管执法,由于其执法行为一贯缺乏规范性,人们似乎已经形成一种“合乎理性的偏见”,这一切既是城管违规执法造成的,也有其客观因素。商洛市垃圾处理收费中心主任陈琳表示,垃圾处理收费情况的确直接跟城管人员工资挂钩。这就是制度上缺陷的开端。
某种程度上,工资同执法挂钩,行政执法工作被异化为行政执法者的谋生手段。而相当多的事业性质执法机构的人员工资及经费都未纳入财政预算,而依靠罚没和收费开支。实际操作中,很多财政部门不是按照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实际开支拨付经费,而是按该单位实际罚没和收费额度的一定比例或全额返给执法单位。这样势必会给执法单位带来很多困难和问题,严重干扰和影响执法活动。
第三,围堵商家大门这种违背基本的执法常识的手段何以成为城管执法者的“杀手锏”?难道城管执法者没有一点执法常识吗?为何现代文明的执法手段没有在此开花,反而原始的、蒙昧的堵门讨债却得以“发扬”? 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法规的最终实施者,由此可见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的公平和效率。
一场闹剧或许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最终画上句号,而闹剧的根源得不到纠正,其后续的影响则不可低估,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出闹剧最里层的制度缺陷,或许是给制度缺陷打补丁的最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