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工作,强化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各市节能责任目标安排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厅、国资委、质监局、统计局、省管局、旅游局、银监局,根据《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全省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千家企业是我省工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商业、旅游、行政机关、农林加工业等领域能源消费大户,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国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基础上,开展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突出抓好全社会各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强化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增效、低碳发展,确保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要求顺利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