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浙江嘉兴一73岁的老人郑发数年前结识比自己小近30岁的王花,两人开始婚外恋。期间,为应付二人开销,郑发多次写下欠条,共计95万。在两人分手后,郑发和妻子阳惠被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债务。
据了解,大概七八年前,郑发背着妻子在外面结交了一名比自己小近30岁的女友王花(化名)。两人的经济开销很大,郑发在金钱上无法满足王花的要求,就让王花向其他人借钱,再由郑发来还,王花就向自己哥哥王简借钱。事后,王花要求郑发签下多张借条,累计金额达到95万元 。除一张15万的欠条郑发以做生意借款为由要求妻子签了名外,其他欠条上妻子的签名都是郑发模仿的。
今年,郑发与王花分手了,王花的哥哥便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郑发及其妻子归还95万元借款。
这95万元欠款里面,有30万欠款已经归还。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郑发返还原告借款本金6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