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头顶“杰出创业人物”光环的黄某,以所谓艺术品投资为噱头,吸引投资达2000多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来自安庆的80后黄某被武汉光谷法院一审认定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1980年出生的黄某是安庆人,2004年2月到武汉创业,搞信息化产业,曾当选“武汉市十大杰出创业人物”。46岁的王先生是一家集团公司董事长,2008年4月与黄某相识。王先生在考察黄某的公司后,决定投资200万元并与对方签下协议,约定2年后按照14%利率回购投资权益和本金。
两年过去,王先生找到黄某,要求履行协议时,发现黄的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已无还款能力。黄某称,自己又注册成立艺术品投资公司,投资名家字画前景一片光明。
2010年10月30日,王先生与黄某再签协议,将钱投资到45幅画作上,一年后黄某按20%利率回购画作。拿到画作的王先生心中忐忑,经咨询文化市场,画作总共价值不过9万元。王先生再次联系黄某,发现其公司已人去楼空,遂报警。
经查,为筹集创业资金,黄某先后出资成立多家公司,并以“创业家”的光环吸引大量社会投资,但都无法如期归还。于是他又成立万宝丰艺术品投资公司,通过游说以画作为抵押,共引得45名投资人投资,吸引资金达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