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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坟复耕”: 切莫“多快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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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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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坟复耕”: 切莫“多快好省”

钱兆成
 

有“豫东粮仓”之称的河南省周口市,今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坟复耕和惠民殡葬改革,在免费火化和农村公墓建设带动下,农民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11月4日《京华时报》)

人死如灯灭,不应该让死去的人占用活人的土地资源。然而从新闻的描述中我们只能看到成绩。周口市的平坟还耕果真如一鳞半爪的新闻描写那样顺风顺水吗?有待商榷。笔者以为可以用“多快好省”四个字来解读。过于省事则容易出问题。如省的方面则把必要的法律步骤给省去了。是的,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同时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一传统做法面临变革。违反火葬规定的,如需要强制火葬或者平坟,具体实施将不再是行政部门,而是由民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新闻中自然没有出现法院的身影,然而却缺少不了执法大队的活动,或许在过去执法大队的行动是勉强合乎条例的,而今年起强制执行不再是行政部门的大权独揽行为。

并且,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这也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方针,即稳中求进。笔者认为由于片面政绩观的遮掩,某些官员没有认识到稳与进的辩证关系。平坟事件让法院介入,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行政权力的一种削弱,但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之前,在行政权力一把抓的图景之下,效率是有的,但很难让人做到心服口服。平坟复耕,移风易俗,最主要的是改变农民的观念,一味地多快好省,难以让民众消除旧的观念,其结果可能是行政权力的势头过后,平坟还耕工作则会停滞不前,甚至会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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