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人物:年广久,创办“傻子瓜子”,因邓小平三次提及而闻名全国,号称“中国第一商贩”。
致敬理由:他目不识丁,却敢字当先,用一粒粒瓜子“炒”成中国第一代个体“暴发户”的代表;他出身寒微,却在全面封杀民营经济的年代,不畏打压,屡次锒铛入狱,又因邓小平的关注,化险为夷。
1937年,淮河水灾,出生不久的年广久随父亲沿途乞讨迁到芜湖。为了生计,他早早学会了摆摊街头,沿街叫卖。新中国成立后,政治运动接二连三,年广久的摊位几度受到清查和打压。1963年,他还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也是他第一次入狱。出狱后,年广久想起了炒瓜子。
年广久这样描述他早年的生活,每天晚上七八点钟开始炒瓜子,一炒几百斤,一气干到第二天早晨5点,洗洗脸,稍微睡一会,7点钟左右开始卖,晚上6点钟人们下班时间再卖。如此循环往复。
年广久的“傻子”头衔也是此时落下的:人家买一包,他会另抓一把给人家,人家不要,他会硬往人家身上塞。当“傻子”的结果,“我1976年的时候就赚了100万,那时的100万能抵得上现在的1个亿啊!”
东方风来满眼春。改革的春风吹动着年广久的心,他又来了一股“傻”劲,注册了“傻子”商标,小作坊也很快发展到100多人的“大工厂”,红火一时。
1986年,“傻子”瓜子在全国率先搞起有奖销售,仅仅3个月,“傻子”瓜子实现利润100万元。
在那个整天为姓“资”姓“社”问题争论不休的年代里,有人提出要限制年广久的发展。让年广久没有想到的是,邓小平保护了他:“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的问题’,说他赚了100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家就说我们政策改变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