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在云南大理洱海双廊镇建房排污污染严重,引发网友热议。(9月25日中新社)
前段时间,有传闻说杨丽萍在抚仙湖违建,如今,又有传闻说杨丽萍在大理建房污染洱海,这些“传闻”,离“真相”有多远,尚不得而知。但必须承认,在法治社会,在法律面前,没有人有豁免的特权。故而,无论当事人是名人还是百姓;是政治家还是艺术家,抑或是其他任何职业,都必须遵守必要的社会秩序与法律法规。一旦逾越,就应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就杨丽萍事件而言,杨丽萍及经纪人有“选择无视”的权利,但当地行政部门却没有坐视不管的理由,对杨丽萍近日以来的“传闻”进行深入调查,还原事情真相,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若杨丽萍的确无辜,当还以清白;当其的确有违建、污染环境的行为,也理应受到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