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人社局公布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又一重大惠民政策。从下月起,将对参保者住院实际医疗费用按35%进行兜底报销。通俗的来说,无论你在哪一级医院住院,无论使用了多少目录外的药品,至少都可以报销35%。
住院费下月起兜底报销35%
为进一步提高合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水平,合肥市出台新政,规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低于35%的实行兜底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按35%即时结报,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这个新政出台后,哪怕是在三级医院住院,用了很多目录外的药,如果用了3000元,现在就可以至少报销1050元。”合肥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 合肥市市区2012年居民医保参保自7月1日启动以来,截至9月20日,已有791461人参保,参保居民从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7种特殊病门诊费用可报销
除了住院可享受待遇外,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种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感冒发烧社区吊水也能报销
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 (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普通门诊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生育、残疾都有补助
参加居民医保的合肥市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孩子,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参保的持证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合肥市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的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咨询电话3536433。
二次报销具体情况12月公布
对于参保者另一个较为关心的二次报销政策,合肥市人社局明确表示,2012年参保人员在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待遇享受期间,住院医疗费中属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部分,其金额超过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给予二次报销。
2011年参保人员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待遇享受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符合二次报销规定的,有关报销情况将于今年12月公布。
合肥市人社局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公室电话0551-3536318、353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