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区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
2013年年底前,在用车环保检验率要达80%以上,严禁“黄标车”转入。
2014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新车及在用车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
2015年年底前,每个县原则上布设一个“环检机构”。
昨日是“世界无车日”,省环保厅发布了《加快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的通知》,严控“黄标车”有了准确的“时间表”。
新车: 达不到标准等于“废车”
“十二五”期间,我省规划了68家“环检机构”,目前已委托20家,但总体进展缓慢。为此,省环保厅打出“催化剂”,发布《加快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间表,对各类机动车都“强制”要求领取“身份证”。
想买新车的朋友注意啦,通知规定,新购置机动车在注册登记前,需要凭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部门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核发。
“2014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新车及在用车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在这里还需注意一点的是,新车如果达不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和省市控制要求的,也不予上牌。
污染车:高排放车辆拒绝“潜入”
近年来,南京、杭州等周边城市不断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严格了高污染车辆的转入标准,导致部分不能在这些城市开的车辆,流入我省。
“2013年年底前,在用车环保检验率要达80%以上,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要达到90%以上。各地应尽快出台控制外地高排放车辆跨境转移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黄标车’转入。各设区的市区于2012年年底前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其中,通知中对外地转入的机动车管理最为严格,其规定:应当符合我省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同类车型现行的排放标准,不符合的不予转入。
对于市内转户的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上市交易。
二手车:购买得多留个“心眼”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我省将合理布局“环检机构”。设区市的城区可布设一个以上的环检机构,每个县原则上布设一个“环检机构”,加大环检的力度、广度。等环保标志发放完后,而对待两种标识车的待遇各不同。“绿标车”将享受“绿色通道”,畅通无阻,“黄标车”则要受到多种“限制”。
因此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也得多留个“心眼”,别将“黄标车”买回家。据二手车商家介绍,“黄标车”主要集中在老款的桑塔纳、捷达、富康、夏利以及大量的面包车上。此外还有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大量存在。
此外,还将建立公交车辆更新机制,由公交集团对不达标车辆进行统计并制订年度更新计划,对媒体曝光的“冒黑烟”公交车予以处理。
补发不收取任何费用
昨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解答相关问题。
问:申领环保标志是否收费?
答:到期年检的车辆需进行尾气检测,尾气检测费由车辆检测中心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但环保标志核发、换发、补发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机动车检验周期一致。
问:机动车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如何发?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合格期满后如何检验?
答:本次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结合机动车安全检测工作同时进行,凡到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的机动车须同时进行尾气检测,同时申领环保标志。
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核发:车辆安全技术年审期内的在用机动车凭有效的机动车所有人证件、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到环保标志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已到车辆安全技术年审期的在用机动车应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申请排气污染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凭有效的环保定期检验报告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证件到环保标志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机动车所有者可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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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也是PM2.5产生源头之一。 合肥市今年只有176516辆车核发了相关标志,其中“绿标车”145421辆,车主的积极性不高。合肥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一步,合肥市有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另外,公安部门也会出台相应政策来规范黄标车限行的时段、区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