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任金如) 修订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1年以来,减税惠民效应明显,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全省约有130万人告别个税,共计减收个税约21亿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得的信息。
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税法,普通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到手的工资,实际上,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职工大多能免交个税。)
据了解,2011年,安徽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三个税目的纳税人有245.7万,其中,工薪纳税人209.9万,个体工商户34.5万,承包承租人1.3万。实施新个税法,这三个税目的纳税人,共计减少约130万。其中:工薪纳税人减少约120万,仍需要缴纳个税的只剩80多万,减少了近2/3的人数。
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全省共计减收个税约21亿元,其中,工薪所得减收比例最大,较同期减收约14亿元,占减收总额的67%,减收幅度居全国第7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减收1.5亿,占减收总额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