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必须在单体建筑物醒目位置设置标牌,县长、教育局局长、园长等姓名必须在标牌上。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规范设置安徽省学前教育建设工程项目永久性标牌,教育局局长等“一把手”名字要上标牌。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学前教育建设工程的土建项目,包括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均应在单体建筑物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牌统一注明“安徽省学前教育建设工程(项目类型)项目”字样,项目类型指新建或改扩建。
具体内容应包括:幼儿园园舍名称,项目竣工时间,鉴定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单位法定代表人,鉴定单位专指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对校舍抗震鉴定单位。时任县(市、区)长,时任县(市、区)教育局长,时任园长均为“一把手”姓名;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和其他资金,以万元为单位。
依照省教育厅要求,标牌的设置应与单体建筑竣工验收同时完成,并作为验收内容之一。2010年以来完工但未设置标牌的,要按照本规定抓紧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