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眼下已经成了“时尚”的代名词,不过苹果公司的维修合同也显得“霸气”十足。记者昨日获悉,中消协联合安徽省消协等全国副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剑指苹果维修合同中的六大不公平格式条款。
条款一:更换旧件归公司
在三包期内,被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依法仍应归消费者所有,苹果公司无权自行收回。在三包期外,如果消费者支付了维修使用零配件、部件的费用,苹果公司亦不能强制要求被更换下来的旧件成为自己的当然财产。
条款二:只赔维修、更换费
根据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于因维修、保管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苹果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条款三:数据保密无能力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称,消费者在将产品送修前,应做好数据备份;苹果明确不保证其有能力确保数据安全。但根据法律规定,苹果公司在提示消费者加强数据保护的同时,对于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消费者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条款四:拒绝维修理由宽泛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规定:“如果因非原装零件故障或因滥用、误用或其他外因导致损害而需要维修,苹果有权不予维修并向您退还产品,并且可要求您承担任何标明的检测费用。”事实上,这些是由苹果公司单方做出的,这使得苹果公司可以以此为由拒绝维修。而检测费的收取也必须事先有效告知、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
条款五:零件新旧不清楚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规定:“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可依据相关法律使用新的零件或产品……”
产品在三包期内绝对不允许使用翻新零配件、部件进行维修。三包期外关于维修使用零配件、部件的情况可以协商确定,但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使用的是新件,还是翻新件。
条款六:维修运费消费者全付
对于产品送修的运费承担,应当结合送修原因加以判断。如果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寄送成本应由消费者承担;如果是由于产品存在瑕疵、缺陷、或者由于未按合同约定修好而需要再次维修等原因,产品的寄送费用应由苹果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