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傍晚,兰州城区南滨河路一段长约120米、宽8至10米的黄河堤防发生垮塌。兰州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陆杰仁8月31日接受记者专访时介绍,“兰州城区黄河堤防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防汛标准为百年一遇的洪灾。”(9月2日《三秦都市报》)
很多时候,官员嘴里的“百年一遇”,并非一种理性的、经过工程技术测算过的专业表达,而是一种夸耀政绩的豪言壮语,工程竣工了,各界关注之时,嘴里抛出个“百年一遇”;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了,又抛出个“百年不遇”,但又说导致质量问题不是工程不好,而是别的原因,比如水泡的、下雨下的等等;实在没有理由推脱了,还能说工程质量虽是“百年一遇”,但遇到了“超过一百年一遇的洪水或者暴雨”等等。总之,一切不影响“百年一遇”,反正我就是“百年一遇”了。
其实, “百年一遇”只是一个关于频率的概念,是指这个量级的事件在很长时期内平均每百年出现一次,不能理解为每隔百年出现一次。
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方,应深刻反思事故频发的原因,切实提升工程质量。这些实实在在的作为,远比满嘴跑火车的“百年一遇”要让人温暖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