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经过大手术的病人,在术后都会受到医院的特殊护理,同步收取特级护理费。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病人在医院住院期间涉及的24项目护理费用,从9月1日后,全部调整了收费标准,其中,特级护理费,每日100元/人;三级护理费每日只要8元/人。
24项护理费用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物价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先行对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涉及24项(具体详见星空社区:www.xksq.net),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
记者从新调整的价格中看到,一般住院费用中的三级护理费每日8元/人,二级护理费用每日12元/人,需要特殊护理的病人,每人每日收费100元;而对于新生儿的护理费,每日也调整为15元/人,对于早产儿的护理较为复杂,收费也调整为每日30元/人。
取消无陪护护理项目
我省部分医院对于一些特殊的病人,开展了无陪护护理(无陪护护理即:平日的生活护理都由病房的生活护士提供,亲属只要择机前来探视即可——编者注),但是在医院实际工作中,往往执行不到位。
昨日省物价局出台政策规定,取消无陪护护理项目和价格。9月1日后,我省任何医疗机构将不得再收取无陪护护理费项目,无陪护护理费用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县级医院暂不执行规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9月1日以后,各医疗机构执行的调整后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仅在省属(含解放军、武警)医疗机构和市属医疗机构执行;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将结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另行制定,不执行此项收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护理费用的调整,是安徽省在与国家政策对接中的试行阶段,如果百姓在实际收费中,遇有价格收费问题,可以拨打价格投诉电话12358进行投诉或者咨询,或拨打星报新闻热线0551-5223765告诉我们,我们将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