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先生发现银行账户在网上登录不了,昨日找到银行询问原因,被告知他上次到银行取钱时,银行柜员多给了他400元,由于找不到他,银行只好将他的账户冻结了。(据8月13日荆楚网)
银行既不愿意穷尽各种手段主动寻找杨先生,也不愿意诉诸于法律,而是以擅自冻结账户的方式,逼使杨先生被迫来找银行,这一行为涉嫌违法。银行的操作系统虽然有着冻结存款的功能,但是银行只有操作权,并没有决定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公检法等有权机关办理案件时,作出了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并由两位以上持有执行公务证的工作人员送达至银行,银行在审查完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冻结账号的操作。该银行显然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材料,却擅自启动冻结,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不说,银行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目无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