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衡阳常宁市宜潭乡部分村民收到一份调查问卷,内容是调查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与调查问卷一起下发的,还有一份《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回答须知》,“回答须知”要求,被问卷人“回答问题时选择一项计9.5分,其余计10分”。目前,常宁市已经要求该乡将下发的文书收回。衡阳市、常宁市已对此事开展整改。(据8月5日人民网)
上级部门问卷调查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目的,本是了解基层安全建设真实情况,听取民众真实的安全感受,为科学决策、政府效能评价提供依据。结果宜潭乡随同调查问卷下发所谓的“回答须知”,要求被问卷人“回答问题时选择一项计9.5分,其余计10分”。这不是让群众为政府提供的“标准答案”背书吗?乡政府为了安全政绩自导自演“满意”答案。民意如此被满意,实际上是对真实民意的嘲讽。对这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乡政府与工作人员,上级有关部门不仅止于要求该乡收回下发的文书,对相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而且要启动问责程序。
《瞭望新闻周刊》曾有报道说,部分地方干部乐于“安排性调研”,导致基层情况“失真”。在警车开道、层层陪同调研的状态下,领导干部很难看到实情、听到群众的真话,不仅无法联系群众,反而因种种扰民行为引起一些群众的反感。“调研基本靠排演”损害了党风,更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
某些地方某些部门为了政绩需要,自导自演调查把戏,自我标榜“满意”,无疑不可取。但是在我看来,民意调查出现标准答案,除了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之外,民意调查机制也存在问题。不知从何时起,调查之前发通知,几乎成了惯例。发通知自然给工作不扎实者提供了弄虚作假的机会。有些地方平时工作抓得不到位,接到通知,临时抱佛脚做表面文章,挖空心思讨好调查组,自然不在话下。常宁市宜潭乡为即将到来的“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拟定“回答须知”,就属于这种情况。
尽管常宁市宜潭乡耍了一点小手段,没有要求被问卷人全部打满分,而是要求“回答问题时选择一项计9.5分”,但是,调查组成员不是白痴,十个指头有长短,群众对民生问题,对安全问题是否满意,一律是一个“9.5分”,其余全部是“10分”。哪来如此高度一致的“民意”?民意调查结果如此整齐划一,不蹊跷吗?群众如此被满意,与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悖,群众也是怨声载道。
虽然群众对所谓的“回答须知”不屑一顾,但是,还有多少地方津津乐道于此呢?因此,面对“被满意”的现实,仅有曝光批评远远不够,创新政绩评价体系,打破权力魔咒,监督问责给力,十分必要。创新检查评价机制,改集中检查为不定期检查,改问卷调查为入户调查。少看汇报表演,多听听群众怎么说。让调查评比活动从扰民运动变成民生工程,还有许多事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