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的被劫船只大副李东利告诉记者,他们人是回来了,但船老板却没有支付他们在被劫持前以及被劫持后的工资,期间仅仅支付了一些费用给家里人使用。同时李东利表示,他将会适时进行维权,他认为自己被劫持570多天,遭到非人待遇导致身心均遭重创,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拿到手的仅是工资欠条
“简直是一场噩梦,一辈子都忘不掉在索马里的经历,太痛苦了。”李东利说:“现在一想到这些,我的头就痛。”
李东利表示,他们是和宿州的中介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签订协议后,中介公司又和台湾船老板签订的协议。然后,他们就直接到台湾的渔船上工作。“我每个月的基本工资除外,作为船上的大副,还有300美元的干部工资。”李东利告诉记者:“中介公司每个月要收取我们几十美元的管理费,其余的工资由船老板支付。”
“现在船老板没有钱付工资,在这期间,只有家人拿到了一点钱。”李东利说:“剩下的工资等,船老板给我们打了欠条,没有给现钱。”
最大的担忧是身体落下病根
“在索马里被关押的时候,喝的都是带着泥浆的浑水,另外,每天只能吃发霉的米做的饭,而且每人每天只有两小勺。胃肯定是坏了。”李东利告诉记者,回到家中后,他最大的担忧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
“我最重的时候有212斤,现在只有不到150斤。饭也吃不下去,而且只要一想到在索马里的事情,头就痛得很。大脑受到严重刺激了。而且那个地方的疾病很多,所以,我现在要到医院去做个全面的检查,不要把疾病带到家中。”
“不管怎样,身体很重要,他还年轻。”李东利的父亲李金龙在一旁说:“我认为他的大脑受到了刺激,最好把这方面也查一查。”
如果协商不成将会适时维权
“我想等身体好了,平静一段时间后,再和船老板或是中介公司联系,要是能够给一点补偿什么的就算了。若一点都不给,我肯定会采取一些方法去维权的,毕竟我们是为了船老板外出捕鱼才出的事。”李东利说。
“李东利的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要求赔偿。”了解事情经过后,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曹采峰表示:“李东利他们和中介公司签有协议,并且上交管理费,这本身就是一种雇佣关系。既然是雇佣关系,那么在工作中出现的伤害之类的情况,作为雇主,理应赔偿。”
曹采峰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遭遇海盗之类情况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先由雇主对雇员赔偿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所受伤害赔偿代为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