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广州白云、天河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悄悄浇筑起水泥锥,这些水泥锥队列森然如矛尖,民众疑为防止流浪汉晚上在此露宿。经记者查问,却没有单位站出来“认领”水泥锥。(7月3日中国网络电视台)
面对着森然如矛尖的水泥锥,民众怀疑是为了防止流浪汉晚上在此露宿,而吊诡的是没有单位站出来“认领”水泥锥。无论民众的猜测是否属实,流浪汉们的确是难以在布满“荆棘”的桥底栖身了。
其实,无论是谁别出心裁地想出这个点子,都让人有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筑锥驱赶流浪乞讨人员,一是,无异于在“铁板上顶针”,将驱赶流浪人员的“司马昭之心”坐实。二是,这种颇具小聪明的手法只能做到治标不治本,有关部门总不能在道路上布满“荆棘”吧。三是流浪乞讨,除去一些浑水摸鱼者,本身就是一种靠出卖自己尊严博得最低的维持生命需要的无奈之举,不依不饶地撒下水泥锥,无疑既是一种破坏城市面容,又在流浪者的伤口上洒盐,同时又撕开有关部门自身的“袍子”,露出下面的“小”字的不智之举。
维护社会成员的尊严,是一个社会维持公正的基本要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需要社会救助的弱势群体,人的价值体现并不能因社会救助而降低,应尊重流浪乞讨人员的尊严,才是现代社会救治制度的基本价值体现。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当前现代社会的经济转型期,政府应更要加强维护社会公平意识,增加社会福利支出,运用行政手段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制度问题的干预。
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应当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要通过立法及政府行为,制定相关的社会政策,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条件。同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救助政策及救助方法的业务培训,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或许这样做才能让“筑锥驱赶”这样的小聪明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