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0组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
看病花钱多,有机会再报销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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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20组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
最多可报销70%,7月1日起实施
陈旭 记者 李皖婷
 

“妈妈,我想活着。”这样的话语,我们已经在报纸上、电视上见到不少。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来说,一旦有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往往意味着短时间内就会一贫如洗。然而从今年7月1日起,这样的不幸将会减少。省卫生厅昨天宣布,将新增20组新农合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可报销70%。

按病种付费 新增20组重大疾病

根据这一新的补偿方案,今年,我省在省立医院、安医大一附院、安医大二附院等省级医院新增血友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甲状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唇裂(≤6岁)、腭裂(≤6岁)等20组重大疾病,明显提高报销比例并实施按病种付费。患者自付比例在30%~40%之间。定点救治医院和报销比例见星空社区(www.xksq.net)。     新方案7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报销比例 个人只需付3成费用

一提到白血病,出现在人们脑海中的就是“天价”、“治不起”。不过,按照最新的补偿方案,即使患上白血病,治病所需费用也将大大降低。到底有多便宜呢?省卫生厅副厅长徐恒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年龄超过14岁)非亲缘的造血干细胞移植定额标准是29万元,患者只需自付总费用的30%,也就是8万多元就可以了,新农合基金报销20.3万元。又比如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亲缘间造血干细胞移植,定额标准是27万元,新农合可报销18.9万元。” 由此可见,新的补偿方案将大大降低患者的自付费用。

新农合患者该如何报销呢?据悉,重大疾病患者需携带参合证(或卡)、身份证等到省级定点救治医院就诊。入院时,按该病种定额标准以及规定的自付比例预交住院费用,结清个人自付费用时,多退少补。

特别提醒 三种情况不进行补偿

虽然新的补偿方案很给力,不过患者要注意,有三种情况是不列入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的!

重大疾病患者不在定点救治医院治疗、采取非本方案规定的治疗方法、因强化维持等治疗再次住院(或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均不列入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

在一个参合年度内,重大疾病患者同疾病诊断、同治疗方法限享受一次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补偿政策(本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重大疾病患者,也不执行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补偿政策。

上述三种情况产生的费用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省钱秘籍 在县医院看病更省钱

同一种常见病,如果选择在县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可能更高。“鼓励分级医疗,保障市县级基层医疗机构有足够的机会提升诊疗能力。”徐恒秋说。

像感冒、发烧、阑尾炎这样下级医院就能够收治的“小病”,如果患者去上级医院住院,就将按普通疾病对待,执行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的一般报销比例。徐恒秋介绍说,这也是用经济杠杆引导不该外流或上转的病人“向下转移”,有利于减少病人不必要的花费,有利于控制全省医疗总费用,有利于节约新农合基金而且提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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